小微型托育点,是指可供给托位在6个(含)以上、22个(含)以下的,为3岁以下婴幼儿(以下简称婴幼儿)供给全日托、半日托、计时托、暂时托等的托育服务安排(点)。
为进一步规范托育服务展开,扩展就近、就便、就需的托育服务覆盖面,保证婴幼儿安全和健康,满意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托育服务需求,依据实践多部门联合出台本《方法》。
《方法》出台后,相对现有托育安排存案作业,大大简化小微型托育点的流程及资料。小微型托育点只需要在小微型托育点存案体系上,在线提交一份安排存案申请书及承诺书盖章扫描件、一份营业执照或其他有用法人挂号证书扫描件、一份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扫描件即可存案。
供给婴幼儿托育服务且收托婴幼儿数量在5人及以下的托育点,已归入国家《家庭托育点办理方法(试行)》办理。面积在200㎡以上的托育服务安排已归入《福建省托育安排办理规范实施方法(试行)》办理。供给5人以上托位、面积缺乏200㎡的托育服务设备存案,在福建省尚为空白,《方法》的出台弥补了这一空白。
小微型托育点应装备足够的保育人员或抚育人员,每个点不少于2名。每名保育人员或抚育人员最多关照6名婴幼儿。收托12个月以下婴儿的,应按照不低于1:3的规范装备保育人员。
小微型托育点应当设置在民用建筑物的一至三层,不得与厂房、库房等工业建筑组合或贴临制作,不可以设置在地下室或半地下室及三层以上,应满意抗震、防火、分散等要求。鼓舞小微型托育点设置在民用建筑物的一层。
应供给安全、卫生、适合婴幼儿发育生长的环境,室内通风杰出、日照足够、温度适合,有足够的自在活动空间。
小微型托育点自行加工膳食的,应执行食物安全主体职责,按规则获得食物运营答应(含小餐饮挂号),持有用的《食物运营答应证》或《小餐饮挂号证》。由外部配送膳食的,应设置与供餐规划相适应的备餐间,供给两边托付供餐协议书以及第三方的《营业执照》及具有团体用餐配送的《食物运营答应证》,并复印归档留存。建立执行食物留样准则。
小微型托育点应契合《托育安排消防安全攻略(试行)》等消防安全有关法律法规,满意消防安全门槛和消防安全办理要求。小微型托育点要建立安全办理准则和应急处置预案,展开安全教育训练、演练,装备安全办理人员,设置视频安防监控体系。
为引导小微型托育点健康展开,我市将加强小微型托育点事前危险预判及事中过后的分级分类归纳监管和展开引导。建造过程中做好宣扬引导,提示在挑选开办场所时,要考虑安全通道及野外场所等条件,在装潢改造时要最大极限地考虑安全设备的装备。建立小微型托育服务分类监督归纳点评规范,将点评等级与监督办理模式匹配贯穿,引导开办者建立安全主体职责第一人的认识,加强安全出产查看,安排安全职责训练和演练,进步安全防备认识。